关于公布09年普通高考成绩的通知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9年06月25日 点击数:
 

粤考院〔2009249

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

考生考试成绩的通知

各市招生办公室、考试中心:

2009年我省普通高考(含“3+专业技能课程证书”,下同)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,现将我省普通高考考生考试成绩公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予以公布,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,由各市、县(区)招生办公室、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。请各市招生办公室、考试中心派工作人员(正式在职在编人员)持介绍信或工作证于6271100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01001室领取考生高考成绩单、考生成绩数据盘及其它相关材料,并负责在28日将成绩单发给考生。同时,省考试院将通过相关网站和电话从6271800时起向考生公布成绩,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2

2考生在获得高考成绩后,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,可在629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(区)招生办公室、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,并按复查科目填写《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》(见附件1)。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。县(区)招生办公室、考试中心于63017:00前进入http://www.ecogd.edu.cn/ds/,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,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。县(区)招生办公室、考试中心登陆系统的用户帐号、密码与高考填报志愿系统用的帐号、密码相同。

3、各市、县(区)招生办公室、考试中心需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,及时按网上录入的要求输入考生查分申请数据。省教育考试院于712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,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。

4、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,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改,更改后的成绩由各市、县(区)考试中心、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。复查后,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、考试中心,由各市通知考生。

5、请各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副局长、招生办公室、考试中心负责人于6271040到省教育考试院十六楼会议室参加关于成绩公布的相关会议。

附件:1、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

2、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成绩、录取结果查询方式

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

主题词:教育 考试 通知
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9年6月25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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