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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公寓剩余房源销售方案

作者:   摄影:   发布人:   来源:   发布日期:2015-03-11   点击量:15035   手机模式
教师公寓剩余房源销售方案
根据教师公寓剩余房源情况,特制订如下销售方案。
第一条 集团教职工购买教师公寓仍按原优惠政策执行。(详见下表)
1、工作年限的优惠条件(单位:元)如下
已工作年限
在集团工作不满三年
在集团工作满三年以上
在集团工作满六年以上
在集团工作满九年以上
每平方优惠(元)
50
100
150
200
说明:在集团工作年限是指1999年9月1日(寸金教育集团成立)在寸金书院、寸金中专、寸金学院、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和集团行政部门工作年限。工作年限计到缴交定金之日止(按周年计算)。中途离岗的,离岗前的工龄不算,从返岗后算起。
2、工作职务、职称的优惠条件(单位:万元)如下:
协议工作年限
员级人员
初级职称
科级干部
中级职称
处级干部、副高职称
院校正副职、集团行政部门正职、正高职称
集团领导
5年以上
1
2
3
4
5
10年以上
4
5
6
7
8
说明:上述人员必须与集团签订《购房补贴协议》,按工作年限给予补助,违反本协议须退还补助款。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离退休人员购房可签5年《购房补贴协议》。集团双职工购房优惠条件就高不就低。在规定的工作年限内,若违反集团规定被解聘者,须退还补助款。
3、在寸金教育集团工作期间被评为省级教坛新秀,获得厅级(行政部门)以上奖项的教职员工,购房补贴按第一条第2项提高一个档次执行(即员级可按科级执行,科级可按处级执行,以此类推)
第二条 具体价格,请到集团办公室综合科了解。
第三条 付款方式
1、选好房号,先到财务部缴交5万元作为定金(定金缴交日期截止于2015年5月31日)。2015年7月31日前签订购房协议并交齐剩余房款,凭缴费收据领取钥匙。
2集团教职工一次性付款享受总房款的9.3折和装修款6折优惠,教职工或双职工任何一方购买第二套都不再享受第一条1、2项优惠。不接受贷款。
3、集团教职工须在缴交房款时一并缴交天然气初装费900元(原价:2700元/户)
4、有意向的购房者,请在每年5月底前进行登记并按要求缴交购房定金,则房源可于当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;如在每年5月31日后缴交购房定金,则房源于次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。
第四条 产权归属
1、住房无房产证,房产使用权截止至2081年9月25日,2081年9月25日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。
2、购房者(本集团教职工)不再使用该房时,第一,在《购房补贴协议》规定的工作年限内,经集团同意,可以把房产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他人。第二,在《购房补贴协议》规定的工作期限满后可以将房产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出租给他人。
第五条 签订协议确定使用权后的管理
1、购房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、结构和性质,防水部位(如厨房和卫生间)的装修需经物业部门同意,不得占用公共部分和扩大建筑面积,必须遵守房屋管理条例和居住区物业管理规定。
2、物业管理条例将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,购房者按管理条例缴交水电费、保安费、卫生费和维护管理费等。
3、为了安全和顶屋住房的权益,楼顶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,所有用户不得随意使用楼顶。
第六条 违约责任
1、购房者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、结构和性质,占用公共部分和扩大建筑面积的,集团有权制止并进行处理。
2、购房者必须按时缴交房款,否则取消其购房资格,并没收其订金。
3、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(不可抗力因素和人为因素除外),由集团协调开发商解决。
第七条 本方案的解释权
本方案的解释权在于寸金教育集团决策委员会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湛江寸金教育集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3月9日
 
教师公寓剩余房源购房流程
 
一、到寸金学院图书馆十楼集团办公室综合科了解具体房源情况,并进行意向房源登记。
二、集团办公室统一安排时间看房(每周二下午16:00)
三、有购房意向的教职工,于2015年5月31日前缴交定金,7月31日前签订购房协议并缴齐剩余房款及天然气初装费900元,凭缴款收据领取钥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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